投诉举报
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、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,烟台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全力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,确保举报有渠道、过程有保障、查实有奖励。
一、受理范围
烟台市辖区内的“金属与非金属矿山(含尾矿库)、煤矿、化工(含石油化工)、医药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和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烟草、商贸等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”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:
1.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;
2.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;
3.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。
二、举报途径
1.应急管理部官网“安全生产举报系统”举报入口:https://dctjfx.mem.gov.cn/aqscjb
2.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:
3.省应急管理厅“安全生产举报投诉”举报入口:
http://yjt.shandong.gov.cn/callcenter/resource/repohtml/workorderInternert.html
4.全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:12350
5.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举报邮箱:ytsyjjyzhzx@yt.shandong.cn
6.书信地址: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烟台市应急管理局(收)
7.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电话:
烟台市应急管理局:0535-6661148(工作日);0535-6789559(夜间、节假日值班电话)
芝罘区应急管理局:0535-6235335
福山区应急管理局:0535-6356272
莱山区应急管理局:0535-6716591
牟平区应急管理局:0535-4281196
海阳市应急管理局:0535-3227278
莱阳市应急管理局:0535-7218111
栖霞市应急管理局:0535-5228625
蓬莱区应急管理局:0535-3355559
龙口市应急管理局:0535-8517883
招远市应急管理局:0535-8215230
莱州市应急管理局:0535-2279885
开发区应急管理局:0535-6712350(0535-6396708)
长岛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:0535-3215669
高新区应急管理局:0535-6755119
昆嵛山保护区应急管理局:0535-4693119
综合保税港区应急管理局:0535-6809999
三、不予受理情形
1.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;
2.举报事项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生产安全事故的;
3.已经受理且正在核查处置的举报事项,单一举报人重复举报的;
4.举报事项应当通过行政复议、仲裁、诉讼等途径解决的;
5.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受理的。
四、奖励发放有关规定
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,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,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,鼓励生产经营建设一线的从业人员积极举报,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信息进行实名举报。
依据《烟台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》《烟台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》等文件,实名举报人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,予以兑现奖励。
匿名举报或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,核查属实后难以发放奖励。
五、其他安全生产举报
根据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《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》(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)、《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》(鲁安发〔2021〕13号)明确各部门的任务,关于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消防、城镇燃气、水上运输(包含海上)、渔业船舶、民航、铁路、民用爆炸物品、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,请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。